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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越秀区淘金南路104号702房不动产继承登记公告

发布日期:2025-12-31 00:00:00 来源: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登记字号:2025登记01296238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权利人(被继承人)张娟、严锡忠的法定继承人严秀萍承诺被继承人张娟的父母亲均已先于其死亡、严锡钟的父母亲均已先去其死亡。因历史久远原因,穷尽取证途径仍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死亡证明,自愿接受社会监督并承担虚假承诺的法律后果。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就路31号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二楼52号窗。

  联系方式:37585345-2252。

  

序号

权利人(被继承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

1

张娟、严锡忠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越秀区淘金南路104号702房

穗房地证字第159483号

严秀萍

  公告期:2025年12月31日至2026年1月29日

  登记机构: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