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通漫画

>不动产登记
顶通漫画 > 手机版 > 业务 > 不动产登记

关于黄埔区黄埔大道东939号大院22号401房继承登记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12-31 13:28:49 来源:顶通漫画 黄埔区分局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黄埔区开泰大道603号大壮国际广场东南门G1栋首层、二层。

  联系方式:32363633-8131。

  

序号

权利人(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

1

梁玉婵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黄埔区黄埔大道东939号大院22号401房

粤房地权证穗字第1150018467号

李卓文、李子扬

  公告期:2025年12月31日至2026年1月29日。

  广州市黄埔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