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5登记04163289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权利人(被继承人)裘凤仙、叶梧青的法定继承人叶美莲(YEMEILIAN)、叶美珍、叶忠良承诺被继承人裘凤仙的父亲裘锦焕、母亲华友古、被继承人叶梧青的父亲叶陈章、母亲吴枣凤均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因年代久远原因,穷尽取证途径仍无法提供裘锦焕、华友古、叶陈章、吴枣凤的死亡证明,自愿接受社会监督并承担虚假承诺的法律后果。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广州市南沙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进港大道8号)。联系方式:电话:12345。
公告期:2025年12月31日至2026年1月29日
广州市南沙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