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在业务梳理过程中发现,因业务往来,部分企业早期缴纳的保证金,迄今仍未办理退还手续。涉及企业名单详见附件。
请名单中涉及企业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联系我中心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办理时请携带相关凭据。(联系人:于女士,电话:020-83908050,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豪贤路195号1804室)
逾期未办理的,我中心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特此公告。
附件:涉及企业名单
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
202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