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通漫画

顶通漫画 > 业务信息 > 不动产登记 > 不动产登记公示公告 > 不动产继承登记公示
关于番禺区石楼镇胜洲村不动产继承登记公告
来源:顶通漫画 番禺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5-12-30 16:16:53 浏览次数:-
  • 分享到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广州市番禺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番禺区大龙街亚运大道550号番禺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大厅114室)。

  

序号

被继承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继承人

1

张雄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番禺区石楼镇胜洲村

粤房地证字第2767600号

张广成

  广州市番禺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2月30日

扫码进入手机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