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顶通漫画
白云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5-12-29 14:5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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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年1月1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白云区鹤贤北街3号
联系方式:020-86055685联系人:陈小姐
序号 |
不动产单元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440111108009JC01747F00010001 |
胡烈祥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广州市白云区白土北街9号 |
用地面积:66.96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234.29平方米 |
住宅 |
该实测基底面积67.8584平方米,批准基底面积66.96平方米,超出批准面积0.8984平方米。实测房屋建筑面积237.5752平方米,核准登记房屋建筑面积234.29平方米,超出核准登记房屋建筑面积3.2852平方米。超出批准的基底面积及超出核准的房屋建筑面积不予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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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