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通漫画

顶通漫画 > 业务信息 > 不动产登记 > 不动产登记公示公告 > 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关于穗集有(2012)第05001962号《集体土地所有证》作废的公告
来源:顶通漫画 黄埔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5-12-30 17:08:22 浏览次数:-
  • 分享到

  位于广州市萝岗区永和街禾丰社区下屋经济合作社(现广州市黄埔区永和街禾丰社区下屋经济合作社)的地块以广州市萝岗区永和街禾丰社区下屋经济合作社(现广州市黄埔区永和街禾丰社区下屋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名义申领了穗集有(2012)第05001962号《集体土地所有证》,登记字号为2012集有05001962号。

  2025年12月22日,广州市黄埔区永和街禾丰社区下屋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申请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变更登记,但穗集有(2012)第05001962号《集体土地所有证》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穗集有(2012)第05001962号《集体土地所有证》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顶通漫画

2025年12月30日

扫码进入手机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