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白云区社前路44号302房不动产继承登记公告
文章发布日期:2026-05-08来源:顶通漫画
白云区分局
编号:2026登记01111717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权利人梁秀珍的法定继承人彭金生因年代久远原因,穷尽取证途径仍无法提供梁秀珍父母的死亡证明,承诺已向公安部门、医疗卫生机构、民政(族葬)部门、被继承人或继承人所在单位或人事部门或人事档案存档地等申请,穷尽取证途径仍无法提供被继承人父母死亡证明,自愿接受社会监督并承担虚假承诺的法律后果。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黄边北路鹤贤北街3号,广州市白云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二楼13号窗。
联系方式:020-86187049。
广州市白云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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