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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广州市南沙区大岭街22号)

文章发布日期:2026-05-11来源:顶通漫画 南沙区分局

  位于原番禺县南沙镇大岭界村林傍岭(现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大岭街22号)的房屋以罗锦贤名义领有《房屋所有权证》(粤房字第2016426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番府集建总字第13-000809号、字〔88〕13-000809号)。权利类型:集体,土地使用面积120.39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215.82平方米,房屋用途:住宅,层数:2层。现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对此有异议者,请在公告期内向广州市南沙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8号)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特此公告。公示期:2026年5月11日至2026年5月29日

  广州市南沙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5月11日

  (联系人:广州市南沙区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电话: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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