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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荔湾区周门南路41号805房继承登记的公告

文章发布日期:2026-05-12来源:顶通漫画 荔湾区分局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中山七路330号荔湾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四楼1号窗。

  联系方式:020-81503276。

  

序号

权利人(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

1

谢慕贞、配偶:周友光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荔湾区周门南路41号805房

穗房地证字第612513号

周慧欣

  登记字号:2026登记01114013。

  公告期:2026年5月12日至2026年6月10日

  荔湾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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