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州市花都区秀全街乐同村赤米中一巷8、9号不动产继承登记公告
文章发布日期:2026-05-12来源:顶通漫画
花都区分局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权利人(被继承人)毕旋标的法定继承人毕见崧、毕锐明、毕英华、毕英瑜承诺被继承人毕旋标的父母先于被继承人毕旋标死亡,因年代久远,档案无法查找,公安户籍系统记录未健全等原因,穷尽取证途径仍无法提供被继承人毕旋标与其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和其父母的死亡证明,自愿接受社会监督并承担虚假承诺的法律后果。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天贵路101号政务中心二楼。
登记字号:2024登记03071480
公告期:2026年5月13日至2026年6月11日。
登记机构: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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