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黄埔区红山三路57号304房继承登记的公示
文章发布日期:2026-05-13来源:顶通漫画
黄埔区分局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被继承人黄荣楷、唐淑玉的法定继承人张燕萍、黄博文、黄少芳承诺被继承人黄荣楷父母均先于黄荣楷死亡,被继承人唐淑玉父母均先于唐淑玉死亡,基于历史久远,穷尽取证途径仍无法提供被继承人黄荣楷父母的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无法提供被继承人唐淑玉父母的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自愿接受社会监督并承担虚假承诺的法律后果。
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黄埔区开泰大道603号大壮国际广场东南门G1栋首层、二层)。
联系方式:020-32363633转8126。
公告期:2026年5月13日至2026年6月11日
广州市黄埔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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