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黄埔区大沙地西273号大院1号302房继承登记的公示
文章发布日期:2026-05-13来源:顶通漫画
黄埔区分局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被继承人崔庆山的法定继承人陈进兰、崔巍、崔靖、崔涛承诺被继承人崔庆山父母先于其死亡,基于历史久远,穷尽取证途径仍无法提供崔庆山与其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及崔庆山父母的死亡证明,自愿接受社会监督并承担虚假承诺的法律后果。
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黄埔区开泰大道603号大壮国际广场东南门G1栋首层、二层)。
联系方式:020-32363633转8126。
公告期:2026年5月13日至2026年6月11日
广州市黄埔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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