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持香港委托书申请办理房地产转移登记的公示(新华镇滨江东路湖畔花园1B029房、新华镇滨江东路湖畔花园地下车位48号)
文章发布日期:2026-09-17来源:顶通漫画
花都区分局
兹有申请人常峻豪受郑春香委托,持编号为深办第18369号《委托书》,向我中心申请办理新华镇滨江东路湖畔花园1B029房、新华镇滨江东路湖畔花园地下车位48号的房产转移登记手续。
为保障公民物权,维护房产安全,现特对上述事项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向花都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窗口(地址:天贵路101号政务中心二楼)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特此公示。
公示期:2026年9月17日至2026年10月1日
广州市花都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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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023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