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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黄埔区红山二路87号501房继承登记的公告

文章发布日期:2026-09-16来源:顶通漫画 黄埔区分局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权利人(被继承人)黄润福的全部法定继承人郑玉婵、黄培翰等人承诺被继承人黄润福的父母已故,因历史久远原因,穷尽取证途径仍无法提供被继承人黄润福的父母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自愿接受社会监督并承担虚假承诺的法律后果。

  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黄埔区开泰大道603号大壮国际广场东南门G1栋首层、二层)。

  联系方式:020-32363633转8132。

  

序号

权利人(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

1

黄润福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黄埔区红山二路87号501房

粤房地权证穗字第1150019130号

郑玉婵

  公告期:2026年9月16日至2026年10月15日

  广州市黄埔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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