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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黄埔区港湾西二街北巷5号401房继承登记的公示

文章发布日期:2026-09-17来源:顶通漫画 黄埔区分局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权利人(被继承人)谢辉林、蔡秀卿的法定继承人谢东雁、谢东欣、谢东苏,承诺被继承人谢辉林、蔡秀卿的父母均先于其死亡,因历史久远原因,穷尽取证途径仍无法提供谢辉林、蔡秀卿与其父母亲的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自愿接受社会监督并承担虚假承诺的法律后果。

  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黄埔区开泰大道603号大壮国际广场东南门G1栋首层、二层)。

  联系方式:020-32363633转8136。

  

序号

权利人(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

1

谢辉林、蔡秀卿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黄埔区港湾西二街北巷5号401房

穗房地证字第915595号

谢东雁、谢东欣、谢东苏

  公告期:2026年9月17日至2026年10月16日

  广州市黄埔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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