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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白云区京溪路107号1101房房屋不动产继承登记公告

发布日期:2025-12-29 00:00:00 来源:白云区分局不动产登记中心

  编号:2025登记10104674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黄边北路鹤贤北街3号,广州市白云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二楼13号窗。

  联系方式:020-86187049。

  

权利人(被继承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

程京风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白云区京溪路107号1101房

1020263311

方晓昕

  广州市白云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