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广州开发区科翔路100号2004房的粤(2022)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6065108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权利人:李海韵
声明人:李海韵
2025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