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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5207693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来源: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5-12-29 10:49:4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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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保管不善,将位于越秀区东风西路148号之四502房的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5207693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权利人:李宁

  声明人:李宁

  代理人:贾丁玲

2025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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