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保管不善,将位于番禺区南村镇汉溪大道东300号锦绣香江花园第8期5栋602房的第0220347971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权利人:戴永生
声明人:戴永生
202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