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保管不善,将位于白云区嘉乐北街3号801房的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0225585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权利人:廖辉
声明人:廖辉
202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