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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2400037号《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的公告
来源: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5-12-29 10:57:47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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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位于天河区平月路南国二街2-6号(双号)地下室24号车位以抵押权人徐建珊申领了关于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2400037号《不动产登记证明》,登记字号为20登记09600380房屋。

  2025年12月22日,我局已以2025登记01289818案核准该业抵押权注销、转移登记,但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2400037号《不动产登记证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2400037号《不动产登记证明》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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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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