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特颁发此证。
| 发证机关 | 顶通漫画 | |
| 日 期 | 2025-12-26 |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广东弘超橡塑实业有限公司 |
| 建设项目名称 | 广东弘超弹性体材料研发制造项目-产业楼(自编号C1) |
| 综合受理号 | zcMB2D276472512230907275 |
| 建设位置 | 广州市增城区仙村镇进奉大道东侧 |
| 建设规模 | 产业楼(自编号C1) 1幢,地上5层:9936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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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图及附件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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