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特颁发此证。
| 发证机关 | 顶通漫画 | |
| 日 期 | 2025-12-29 |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广州市南沙新区产业园区开发建设管理局 |
| 建设项目名称 | 香港科技大学(广州)项目二期工程(NE7教师宿舍、NE8教师宿舍) |
| 综合受理号 | nsMB2D075232512260903598 |
| 建设位置 | 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内庆盛枢纽区块 |
| 建设规模 | NE7教师宿舍1幢,地上24层:21774.18平方米;NE8教师宿舍1幢,地上27层:12848.25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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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图及附件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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