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特颁发此证。
| 发证机关 | 顶通漫画 | |
| 日 期 | 2025-12-26 |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广州市海珠区凤阳街凤和经济联合社 |
| 建设项目名称 | 凤和(康乐村、鹭江村)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复建区AH060401(自编F37地块,7#门卫室) |
| 综合受理号 | hzMB2D128322512240892751 |
| 建设位置 | 广州市海珠区凤阳街道北至新港西路,南至新滘西路,东至广州大道,西至瑞康路 |
| 建设规模 | 门卫房(建筑自编号7#)1幢,地上1层:57.81平方米。 |
|
附图及附件名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