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特颁发此证。
| 发证机关 | 顶通漫画 | |
| 日 期 | 2025-12-29 |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广州市黄埔区云埔街笔岗社区乌石经济合作社 |
| 建设项目名称 | 广州市黄埔区云埔街笔岗社区乌石村旧村改造项目复建安置区AG0227004地块-住宅(自编号4#住宅、5#住宅)、公建(自编号4-1#公建配套、5-1#公建配套) |
| 综合受理号 | hp00748401X2512260906431 |
| 建设位置 | 黄埔区云埔街道笔岗社区骏功路以南,连云路以西 |
| 建设规模 | 住宅(自编号4#住宅)1幢,地上23层:11459.02平方米;公建(自编号4-1#公建配套)1幢,地上2层:1811平方米;住宅(自编号5#住宅)1幢,地上23层:11315.55平方米;公建(自编号5-1#公建配套)1幢,地上2层:835.27平方米。 |
|
附图及附件名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