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特颁发此证。
| 发证机关 | 顶通漫画 | |
| 日 期 | 2025-12-29 |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广州市黄埔区黄埔街下沙股份经济联合社 |
| 建设项目名称 | 黄埔区下沙社区珠江村旧村改造项目融资区AP0515066地块L1#垃圾分类投放点 |
| 综合受理号 | hp00748401X2512260906434 |
| 建设位置 | 黄埔区中山大道以南、港前路以北 |
| 建设规模 | 其他(自编号 L1#垃圾分类投放点)1幢,地上1层:25.47平方米。 |
|
附图及附件名称 |
|